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考点: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2025-08-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1.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的分类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按器材结构可分为绳索类、滑道类、梯类和呼吸器类,按器材工作方式可分为单人逃生类和多人逃生类。
2.逃生避难器材适用场所和适用楼层
(1)逃生避难器材适用场所
绳索类、滑道类或梯类等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 2 层及 2 层以上楼层。呼吸器类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 2 层及 2 层以上楼层和地下公共建筑。
(2)逃生避难器材适用楼层(高度)
逃生滑道、固定式逃生梯应配备在不高于 60m 的楼层内, 逃生缓降器应配备在不高于 30m 的楼层内,悬挂式逃生梯、 应急逃生器应配备在不高于 15m 的楼层内,逃生绳应配备在不高于 6m 的楼层内。地上建筑可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或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高于 30m 的楼层内应配备防护时间不少于 20min 的自救呼吸器。地下建筑应配备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3.逃生避难器材设置场所及部位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GB21976)规定,逃生避难器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逃生缓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应急逃生器、逃生绳应安装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尽头或室内的窗边、阳台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顶平台等处,室外安装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2)逃生缓降器、逃生梯、应急逃生器、逃生绳供人员逃生的开口高度应在 1.5m 以上,宽度应在 0.5m 以上,开口下沿距所在楼层地面高度应在 1m 以上。
(3)自救呼吸器应放置在室内显眼且便于取用的位置。
4.逃生避难器材的组成
(1)逃生缓降器;
(2)逃生绳;
(3)逃生滑道;
(4)悬挂式逃生梯;
(5)呼吸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