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54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工程学院
电话:0712-2345351
网址:https://cjxy.hbeu.edu.cn/index.htm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院校概况
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校园占地1748亩,建筑面积7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2亿元,图书馆总面积3.9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馆藏纸质文献184.36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18.30万册,中外文及各类型电子数据库和文献资源共享平台近40个。学校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7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996人、高级职称483人;省部级创新团队14个、教学团队12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6个,各类政府津贴获得者、楚天学者、湖北名师、濃川学者29人。国家和省级各类荣誉专家26人;聘请10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荣誉)教授。学校不断完善学科专业体系,统筹构建“建强工科、厚实农师、发展医科、多元协同”的学科发展格局,实现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0大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引领学科、强基学科、协同学科、新兴学科的学科体系。建有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教育学、植物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生物质基功能材料”和“特色农业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优势特色学科群获批“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2个。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现有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3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2个、湖北省技术研发中心1个、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实习基地1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其他湖北省创新基地4个。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2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37项,省市科研成果奖49项,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700多件。学校大力实施服务地方行动计划,与孝感市等地方政府开展校地合作共建,积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在服务地方过程中逐渐打造和形成了中华孝文化研究院、湖北小微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生物质源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湖北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现代纸卫品制造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分站、孝感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孝感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孝感市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孝感市创业大学、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汉川服装产业研究院、“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团队等特色服务品牌。学校现有18个教学学院,本科专业64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6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专业6个。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41门。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3个。现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精品课程20余门。近5年,我校荣获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4项;学生在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504项,其中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广告艺术、智能汽车、数据挖掘、大学英语等重大竞赛中屡获全国最高奖。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2011计划高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批“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

2026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2026-01-16来源: 教育在线

我省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3月2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均将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遇节假日及因特殊情况考生服务平台关闭等特殊时期,暂停办理。
(二)转至外省。考生网上申请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5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考生转至外省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10日。
(三)外省转入。考生网上申请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16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考生外省转入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3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考
1.社会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完成转考相关手续的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手续办理完毕后,考试成绩将统一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对应的档案中。需注意的是,同一准考证号仅允许进行一次转考操作,且不允许不同准考证号之间互相转考。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
2.申请过程中,考生需按照规定要求,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外省准考证号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上传完成后,由考籍所在地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出相关手续。
3.若考生未按照要求上传材料,需在申请被退回后的48小时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
(1)考生须在我省完成注册并成功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需满足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
(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将不予接收。若考生需确认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转入申请及办理流程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展开全面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以及笔迹卡等。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入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考生在进行网上转考办理过程中,若因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一致而无法顺利完成办理,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相应材料以申请信息修正,具体如下:
1.身份证号错误的情况
(1)若身份证号属于正常升位情形,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身份证号为错号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错误的情况
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未显示曾用名,则需额外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外省拟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先在外省完成转出申请流程,之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考生仅在外省办理了转出申请,而未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则此次外省转入申请将被判定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将无法被接收,且会被退回至原省份。
2.考生在办理外省转入我省申请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则相应成绩无法转入,转考申请将被驳回。如考生仍强烈要求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签名后拍照上传,以此确认自愿放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省内转考流程图
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
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流程图
4.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