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54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工程学院
电话:0712-2345351
网址:https://cjxy.hbeu.edu.cn/index.htm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院校概况
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校园占地1748亩,建筑面积7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2亿元,图书馆总面积3.9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馆藏纸质文献184.36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18.30万册,中外文及各类型电子数据库和文献资源共享平台近40个。学校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7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996人、高级职称483人;省部级创新团队14个、教学团队12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6个,各类政府津贴获得者、楚天学者、湖北名师、濃川学者29人。国家和省级各类荣誉专家26人;聘请10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荣誉)教授。学校不断完善学科专业体系,统筹构建“建强工科、厚实农师、发展医科、多元协同”的学科发展格局,实现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0大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引领学科、强基学科、协同学科、新兴学科的学科体系。建有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教育学、植物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生物质基功能材料”和“特色农业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优势特色学科群获批“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2个。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现有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3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2个、湖北省技术研发中心1个、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实习基地1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其他湖北省创新基地4个。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2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37项,省市科研成果奖49项,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700多件。学校大力实施服务地方行动计划,与孝感市等地方政府开展校地合作共建,积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在服务地方过程中逐渐打造和形成了中华孝文化研究院、湖北小微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生物质源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湖北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现代纸卫品制造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分站、孝感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孝感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孝感市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孝感市创业大学、孝感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汉川服装产业研究院、“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团队等特色服务品牌。学校现有18个教学学院,本科专业64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6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专业6个。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41门。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3个。现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精品课程20余门。近5年,我校荣获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4项;学生在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504项,其中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广告艺术、智能汽车、数据挖掘、大学英语等重大竞赛中屡获全国最高奖。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2011计划高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批“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

2026年3月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026-01-16来源: 教育在线

我省2026年3月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启动。考生须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3月2日8:30至4日17:30(每天20: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5日-6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9日-13日;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3月16日。
二、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成功登录系统后,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并点击左侧“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免考申请。
(三)网上确认
考生提交申请后,各相关单位查询并核验考生线上提交的材料。核验通过后,各相关单位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四)省级确认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单位的确认结果以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考生可在课程免考结果发布后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结果。
三、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
(一)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确认工作,严格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合格课程(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按规定予以免考确认。
1.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18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申请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及同层次选考课。凡专业轮次为181考试计划中的专业核心课,不予免考。
2.执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25年版)》的考生(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按照报考专业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必设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选设课程中的理论课。各专业可免考的课程在免考申请页面展示,考生根据免考要求选择。
3.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结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学历层次相当原则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4.“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5.“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绩。
(二)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凡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学历中的课程学分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相当,小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不予免考。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免考课程再次申请免考。
(三)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生,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科、本科专业学习考试的,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可以免考该课程。2024年下半年及以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要求的也可申请免考该课程。
(四)考生须上传完整样式的成绩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的所有页面),不得裁剪、扫描或仅提供局部截图。若材料多于一页,可将照片竖向拼接为一张图片后上传,确保内容清晰、完整、可辨识。
(五)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四、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二)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的主要依据为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此成绩单需由学校档案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成绩单内容应清晰完整,涵盖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以及毕业院校相关部门的印章等关键要素。若成绩单缺少上述任一相关信息,则不予受理免考申请。
(三)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下列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须上传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不予免考。
(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本人登录系统办理课程免考,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密切关注时间节点,查看办理进度,逾期不予办理,非本人办理导致课程免考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在课程免考申请页面查询。
(六)考生应对课程免考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凡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绩无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前置学历查验流程图及说明
2.课程免考流程图
3.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详细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