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河北
创办日期:1995年
主办内容:自学考试、非学历培训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电话:0311-87608900
网址:https://cj.hueb.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院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成人教育历史悠久。1981年开始举办夜大学,1983年开始举办脱产大专班,1988年开始举办函授,1993年举办专升本教育。1995年合校之初就设立了成人教育处,1996年5月又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2001年3月为适应成人教育发展,正式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学校成人教育一直采取一级管理模式,具有办学和管理双重职能,学院十分重视教学管理,不断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管理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在1996年、2001年两次省教委组织的普通高校函授夜大教育评估中,就被评为先进学校。2006年以来我院被省教育厅授予:“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学位办授予“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考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石家庄市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等多种荣誉称号,2010年我院被授予省科教文卫系统“先进职工小家”光荣称号,在2011年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更加重视继续教育工作,投入加大,办学规模逐年上升,办学层次不断拓展,办学形式日益多样,渠道不断拓宽,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2001年以来共为国家培养本、专科毕业生46787名。目前有文、理、经济、管理、法学、工等6个类别30多个专业,学历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升本科三种,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两种。目前,学校在河北省各市和山东省设有函授站14个,拥有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还承办河北省自学考试工作,是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财税等10个专业的主考院校,是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近年来,学院坚持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思路,努力为河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先后为全省国、地税,承德钢铁集团公司,河北辛化集团公司,河北中旺集团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培训中、高层干部多期,同时举办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和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工作等,我院成为了河北省保险监管局未来三年保险中介的培训机构,全方位为学生和社会经济建设服务。

关于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2026-03-17来源: 教育在线

关于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位自考生:

为保障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本次毕业论文答辩采用线上远程答辩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周期:2026年3月20日—4月8日

各专业具体答辩时段、分组名单、腾讯会议号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请考生务必提前查阅核对,避免错过答辩。

二、答辩平台要求

本次答辩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开展,请所有考生提前完成软件安装、账号注册,提前测试音视频传输功能,确保答辩期间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通畅。

三、答辩前期准备

(一)材料提交准备

请严格遵照《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河北经贸大学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通知》要求,务必在3月20日前完成以下材料提交:

1.纸质版论文: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定稿的毕业论文,按规范装订后,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杨老师收,联系电话:0311-87608916;快递封面务必标注“自考毕业论文”字样。

2.电子版材料:将毕业论文终稿、查重报告等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本人论文指导教师。

(二)设备与环境准备

提前调试电脑或手机、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保障画面清晰、语音流畅;选择安静、光线充足、无外界干扰的独立空间开展答辩,确保背景整洁、无无关人员出入。

(三)正式答辩要求

1.请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线上会议室,修改会议备注为:准考证号+姓名,便于答辩组核验身份。

2.论文陈述时长严格控制在5分钟,简要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主要结论等;答辩教师提问后,考生需简明扼要、思路清晰作答。

四、答辩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既定答辩时间,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资格,答辩成绩记零分。

2.答辩全过程严禁抄袭、替答、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答辩成绩直接判定无效,依规严肃处理。

3.答辩期间禁止录音、录像、外传答辩内容,自觉维护答辩秩序,尊重知识产权和答辩工作严肃性。

4.答辩全程必须全程开启摄像头,不得无故擅自离开、切屏、找人代答。

五、拟申请学位考生后续工作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在答辩结束后按要求完成后续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时限与材料:答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经指导教师审核、答辩通过(若答辩小组提出修改意见,需完成修改并复核)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和查重报告完整压缩包提交至办公邮箱(HBJMZK2025 163.COM);论文命名格式: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排版严格遵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规范(2024年版)》执行,格式不符者不予受理。同时需同步报送本人联系电话,并在4月30日前保持电话畅通。

2.邮箱提交备注要求:发送邮件时,需在留言板注明:论文题目(与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导师姓名、3-5个关键词(关键词之间用半角英文分号分隔)、研究方向(文字简练,不超过20字,不得包含专业名称,答辩前务必与指导教师沟通确定);论文封面信息(如专业名称等)需填写完整、准确。

3.逾期处理: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4.联系方式:办公邮箱:HBJMZK2025 163.COM;联系电话:0311-87608916。

六、成绩查询方式

考生可于2026年5月10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核成绩;未查询到成绩的考生,需在后续考核报名环节重新报考。

七、其他重要事项

1.请各位考生主动与指导教师对接,完善论文材料,熟悉答辩流程,做好充分准备。

2.拟申请学位但本次论文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可在后续考试院实践考核报名阶段,重新报名、缴费、选题、撰写论文,参加下一批次答辩,成绩达标后再申请毕业。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