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79年
主办内容:开放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电话:027-87526378
网址:www.hubtvu.edu.cn
邮箱:hbkdzsb@hbo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院校概况
湖北开放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本科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79年1月。2005年5月,湖北冶金技术学校并入。2007年3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学校举办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16年9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与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办学管理模式。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正式更名为湖北开放大学。学校按“两级统筹、四级办学”体制运行,实行体系办学,开放教育办学业务接受国家开放大学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全省市、县电大的教学业务指导。学校开放教育本专科在籍学生11万余人,全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年服务100余万人次。学校创办40余年来,走出了一条“先进传播手段+名师名教”的发展之路,形成了“体系办学+现代教育技术”的办学优势。学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社区办学,从创办初期的单一学历补偿教育模式发展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并行的多形式办学格局。学校是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湖北分中心、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建有湖北省成人教育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湖北省农民工学历能力提升计划办公室等省级平台。同时,学校还获得“湖北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湖北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十四五”时期,学校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举开放教育旗帜,凝练职业教育特色,拓展继续教育舞台,着力推进综合改革,充分彰显“实体大学+管理服务平台+办学体系”新型高校特色,持续激发办学体系活力,在服务湖北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新型大学,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

2025-03-21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鄂开大教〔2025〕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现将《湖北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湖北开放大学

2025年3月21日

湖北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5〕2号)和《湖北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招生方案》(鄂开大教〔2025〕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审核对象

(一)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3.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3.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25—28日。

三、审核程序

(一)教学点初审报名材料

各教学点需要审核以下材料:

1.专科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3)药学专业另提供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原件;

(4)护理学专业另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1)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3)药学专业另提供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原件;

(4)护理学专业另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提供至少一种下列学历证明材料: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该表应在2025年5月30日前有效。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

3.异地生源

(1)学生居住或工作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租房协议等。

(2)针对异地生源比例高于20%且近3季度招生省校接到过有关投诉的教学点,须根据省校专项核查相关工作要求安排报名学生本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报名学生与招生工作人员在教学点显著标志前合影,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二)教学点组织学生现场确认

(1)收取相关材料

对于初审通过的报名学生,教学点收取其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②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学类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③外省生源当地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④其他信息修改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学生、经办人和审核老师签字确认。

(2)组织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

教学点核实学生报名信息,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学生及经办人均需在《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审核人签字并写明教学点审核意见,教学点做好现场确认环节材料的存档核查工作。

(3)提交材料

初审结束后,各单位将学生报名材料报送省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通过“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上报省校。

(二)复审

1.省校负责对其下属的教学点所有本、专科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聘请市县开大专家参与复审工作。审核材料包括:

(1)“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打印的新生花名册;

(2)“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导出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打印版;

(3)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药学专业另提供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护理学专业另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外省生源当地常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信息修改证明等材料。

2.对于复审通过的报名学生,审核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在“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复审通过。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专科起点)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2.各单位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各单位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把好入口关,坚决将不符合入学要求的在入学资格审核环节予以清退。省校将结合以往招生情况以及招生过程中收到的投诉举报,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审核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情况,请及时与省校联系。

联系人:王卫东、王将

联系电话:(027)87526378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电子邮箱:hbkdzsb hbou.edu.cn

附件:2025年春季开放教育入学注册审核时间安排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