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吉林
创办日期:1946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电话:0431-84539393 0431-84539240
网址:newcrjy.jlufe.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3699号
院校概况
简介: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教育的办学单位,是学校服务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桥梁,是学校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教育与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一道,共同构成了吉林财经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40年代。为东北根据地建设和金融事业发展,东北银行总行把银行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当时的一项重要工作。1946年至1949年共举办了7期训练班,培训各类学员1043人,他们为新中国建立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1959年9月,学校接收辽宁财经学院在吉林省财贸系统的函授任务,每年招生500人;同时,学校派出17名教师为吉林省银行、省医药公司等6个单位的红专大学和职工业余学校的1270多名学生讲课,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1983年初,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校承担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主考院校工作任务。自1984年以来,学校继续教育的办学类型、办学区域、专业设置、教育形式等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学习型社会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组织机构历经多次调整。1984年4月,学校正式成立函授部;1988年9月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2年11月,学校设立干部培训处;1994年1月,成人教育处与干部培训处合并组成成人教育中心;1997年5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设立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3月,干部培训工作从成人教育学院分离,成立干部培训中心;2008年1月,成人教育学院(含干部培训中心)成立;2015年3月,成人教育学院(含干部培训中心)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我院先后开展了函授、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班、二学历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形式。目前,我校设有函授、二学历自学考试二种办学形式。其中,函授教育设置21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在全国11个省区备案招生;二学历自学考试设置3个本科专业。从1984年以来,我校按照“正规办学、质量第一、科学管理、学以致用”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内涵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先后在1991年和199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函授、业余教学质量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我院承担的《成人教育实行科学化管理》的省级科研课题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组织的部属院校成人学历教育质量检查评估中,我校被评为优秀;2001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从2001年至2013年,我院多名同志获国家教育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等。学院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毕业生近7万人,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当中有1人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有10人被评为系统的国家级先进个人,有30多人被评为省、自治区级先进个人;有6000多人获得学士学位,50多人被提拔为处级以上职务、1000多人获得高级技术职称。在培训教育中,我院先后开展了专业证书教育、自考助学、干部培训、证书类辅导等培训教育形式。目前,我校以干部培训教育为主。自1995年以来,我院先后为税务、财政、金融、财会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举办了各级各类培训班,为社会各行各业培训各级各类人员近3万人次。特别是为税务系统举办了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司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统计分析高级研修班、师资培训班、业务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班等。培训区域涵盖了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所有省份;他们当中有的走上了省部级、司局级领导岗位;有的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部门业务骨干。自1992年至2005年期间,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项怀诚、金人庆、谢旭人以及副局长等、有关司局领导频来我校,对我校干部培训工作均给予了高度评价,我校被税务总局领导誉为“税务系统黄埔军校”、“税务系统党校”、“税务系统行政学院”的美名。展望未来,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以规范办学、依法办学为原则,转变思维、突出重点、质量为先、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国内外先进的继续教育理念,不断打造学历继续教育和培训教育的品牌项目,把我校继续教育建成在国内有影响、省内地位显著,构建特色鲜明的继续教育体系,提高继续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学习型社会发展。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知

2025-03-11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18日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5年5月18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条件

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服务电话:010-6741038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考流程

(一)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拟参加202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1日24:00前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考生务必确保信息平台与中国教育考试网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手机号等)完全一致,信息不一致考生无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报名;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填写能够准确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二)考试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0日至23日24:00前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考生应选择学位授予单位-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市)、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教育考试网服务电话:010-8252023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三)报名考试费缴纳。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北华大学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0日24: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四)准考证下载。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5年5月12至18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5年9月,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七)违规处理。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考前须知。具体要求请于考前一周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及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官网,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所有考生应遵守安全及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事项。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