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81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同等学力申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师范大学
电话:0714-6570900
网址:https://cce.hbn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院校概况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及非学历培训等业务的办学单位,是学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学院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北省最早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院之一,前身为1981成立的黄石师范学院函授部,1985年成立成人教育处,1997年经省教委批准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多年来,学院牢守“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秉持“唯信、求实、和谐”的发展理念,坚持“适度规模、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科学发展”的办学思想,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十余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办学声誉。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学院设有综合事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六个科室,教职工22人。非脱产学历继续教育4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4个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教育学、数学两个一级学科、21个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校是全国首批“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黄石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等十余项社会考试的优秀考点学校。学院立足湖北,辐射全国,充分彰显教师教育特色,与四十余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学历学位提升计划,助力基础教育转型发展。进入新时代,学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党的建设、制度建设、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五大建设为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大力推进“数字继教”“智慧继教”建设,不断优化办学结构和办学模式,提升办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服务构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上积极实践,为推进教育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师范大学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考生赴考须知

2025-11-21来源: 教育在线

湖北师范大学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于11月29日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请所有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试时间:2025年11月29日(周六)上午9:00—10:30

二、考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科技大楼和教育大楼

三、注意事项:

(一)11月29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外来车辆及陪考人员不能进校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门口禁止聚集,所有车辆、人员服从安保人员调度,即停即走。

(二)考试当天,在科技大楼考试的考生从湖北师范大学1号门进校,在教育大楼考试的考生从湖北师范大学3号门进校。进校时须主动出示并核实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禁止入校。

(三)考生自备考试用具:2B铅笔1―2支,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2支,橡皮擦1块,不建议携带贵重物品赴考。

(四)考试当天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状况复杂,请所有考生请提前规划行车路线做好出行时间安排,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知晓考场分布,提前进入考场。

(五)校园内沿途设有路标指示牌为考生指引。

(六)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进行安检后入场。所有考生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七)考生至少提前90-120分钟到达考点有序排队准备进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生刷二代身份证原件有序进场,不得故意聚集拖延进场时间,否则视为扰乱考场秩序取消考试资格。

(八)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必须主动配合接受安检,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考场请自行妥善保管放置在考场外,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存储、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

(九)考生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校园,严禁在校园内集聚、逗留。

(十)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考试全程有视频监控并录像。凡在视频实时监控、考后录像回放核查、考试现场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阅。

特别提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请他人代考或为他人代考、考前向他人非法出售试题或答案、组织团伙作弊、为他人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帮助等都是违法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祝愿各位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师范大学自考办

2025年11月21日

湖北师范大学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考生赴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