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81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同等学力申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师范大学
电话:0714-6570900
网址:https://cce.hbn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院校概况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及非学历培训等业务的办学单位,是学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学院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北省最早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院之一,前身为1981成立的黄石师范学院函授部,1985年成立成人教育处,1997年经省教委批准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多年来,学院牢守“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秉持“唯信、求实、和谐”的发展理念,坚持“适度规模、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科学发展”的办学思想,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十余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办学声誉。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学院设有综合事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六个科室,教职工22人。非脱产学历继续教育4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4个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教育学、数学两个一级学科、21个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校是全国首批“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黄石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等十余项社会考试的优秀考点学校。学院立足湖北,辐射全国,充分彰显教师教育特色,与四十余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学历学位提升计划,助力基础教育转型发展。进入新时代,学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党的建设、制度建设、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五大建设为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大力推进“数字继教”“智慧继教”建设,不断优化办学结构和办学模式,提升办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服务构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上积极实践,为推进教育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学习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6-02-25来源: 教育在线

2026级新同学:

欢迎加入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帮助你顺利开启学习生活,现将有关学习安排及重要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学习平台登录与使用

线上学习与考试均通过学校指定平台进行,首次登录请先查看“操作指南”,学习使用方法。

学习平台网址:https://hbnun.lsedu.vip/

学生登录账号:2026身份证号码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hs

手机端学习app:品质课堂

线下面授及考试等请以所在校外教学点的具体通知为准。

二、学习与成绩管理

(一)学习安排

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由所属教学点具体负责,每学期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课程视频学习与作业,否则将影响期末考试的参加资格。

(二)成绩组成

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由视频学习、作业练习、期末考试成绩、线下学习等考核环节按比例组成,并计入学生成绩单。

补考成绩合格者,该课程最终成绩按60分记录。

课程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须重修课程。

(三)时间安排

1.学习与作业时间:

上学期:3月1日-6月30日

下学期:9月1日-12月31日

2.期末考试时间:

上学期考试:7月1日-15日

上学期补考:9月1日-15日

下学期考试:次年1月1日-15日

下学期补考:次年3月1日-15日

(注:安徽教学点新生开课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与学位

(一)毕业条件

须修完全部课程且总评成绩合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需合格。

学制:专升本、高起专为2.5年,高起本为5年。

最长学习年限:专升本、高起专不超过5年,高起本不超过8年。

(二)学士学位条件

1.本科学生若计划获得学士学位,须达到毕业要求基础上,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课程成绩要求:所修课程总评成绩全部合格(60分),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学业水平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3)外语成绩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非外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全国公共英语等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日语一级考试成绩合格,视为学位外语成绩合格。

(4)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学位论文成绩合格。

2.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位外语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报名条件如下(如有调整,以当年通知为准):

(1)报名学业水平测试,所修课程总评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分≥70分。

(2)报名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报考学生须完成第二外语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报考学生须已修完本科阶段英语课程且成绩合格。

关于学位授予工作详见《湖北师范大学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官网可见)。

四、温馨提示

在校学习期间,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关注学习平台及所属教学点发布的各类通知。也可访问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ce.hb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获取官方信息,以免遗漏重要安排,影响学业进度、毕业或学位申请。

祝你学业顺利,在湖北师范大学收获充实的学习经历!

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