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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12月9日至13日进行。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在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必须完成考籍转入北京市的手续后,方可作为合格成绩使用。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免考”、“转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提交申请且办理成功后,方可申报。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以及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且接考方式为直接接考的自考本科专业[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除外],考生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4. 对于因2022年10月延期考试而无法于12月如期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允许于本期提前申报毕业论文。特别提示:提前申报仅限于10月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自考办将核实10月报考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前申报条件的,申报将不予通过。

考生提前申报论文的过程中,在成绩确认提交环节,须将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以补录形式录入系统,考试期位置填写22年10月,分数位置填写60即可(该补录成绩只是做为完成论文申报流程所用,不算正式成绩)。详细的补录流程可参考官网信息发布台《论文申报、毕业办理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节的说明。

考生提前申报论文的过程中,须在12月13日17时之前按要求完成全部申报流程,生成《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并按凭单要求上报相关******材料,13日17时之后不得再更改。12月14日自考办将逐步发布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请考生于12月15日17时之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为本次论文申报成功标志。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至12月13日17时,逾期不予补办。

请考生登录自考网上业务办理(https://zikao.bjeea.cn),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23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 12月9日9时至12月15日17时。

3.申报成功的标志: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本期论文申报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序号

专业名称

1

商务管理(本科)

16

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2

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

17

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

3

会计(独立本科段)

18

法律(独立本科段)

4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19

法律(本科)

5

新闻学(本科)

20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专升本)

6

英语(本科)

21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7

金融管理(本科)

22

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

8

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

23

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

9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

24

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

10

广告学(独立本科段)

25

播音与主持(独立本科段)

11

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26

动画(独立本科段)

12

财务管理(专升本)

27

汉语言文学(本科)

13

教育技术学(专升本)

28

安全工程(独立本科段)

14

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

29

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

1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升本)

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注:英语专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

四、论文申报审核

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缴费。对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于12月14日进行网上人工审核。此类考生需要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12月13日17时申报结束后,不能再上传和更改)。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五、联系主考学校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与主考高校联系,请考生务必保证个人中心中所留邮箱、电话准确。

六、审核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毕业申请凭单》参加审核;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条件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章的《即将毕业******》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

3.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结论为“已毕业”)。

4.上传待审核材料时,考生须下载打印《申请毕业论文承诺书》,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名后,拍照上传。

七、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6月上旬与2023年4月考试成绩同期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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