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继教大学生在线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公布,具体如下:
浙江省202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要求,我省专业考试计划均按《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执行。
2024年4月考试前已注册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计划(专业代码最后一位为“Y”的)考试及申请毕业。原专业计划中必考课于2027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选考课于2025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7年12月最后一次接受毕业申请。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尚未公布的建筑经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8个专科专业,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原计划中的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调整为宁波大学,2027年12月底前按原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仍可选择浙江科技大学作为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我省开考的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自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及对应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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