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陕西:2009上半年笔译考试2.10-2.27网上报名

http://en.jybest.cn  中国教育在线    2009-01-19    

 

  特别提醒:科学填报志愿比取得好成绩更加重要。考试结束了,尽快估分选大学、确定志愿吧。请点击这里,帮你解决!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号)要求:截至2006年底,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已在全国范围进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2009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省考区只进行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的考试。其它语种及同声传译的考试安排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

  3、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2个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4、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5、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表)见附件三、四。

  6、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7、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8、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9、笔译考试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0、口译考试的考生,按西北工业大学BFT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995947  68328249

  附件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

  附件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附件三: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四: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

  摘自《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

  (人发[2003]21号)

  (一) 资深翻译:长期从事翻译工作,具有广博科学文化知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翻译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大贡献。

  (二) 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较为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工作,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担任重要国际会议的口译或译文定稿工作。

  (三)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一定范围、一定难度的翻译工作。

  (四)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般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译工作。

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10-58443520

考试培训小助手

本科留学qq:436560382

研究生留学qq:437946603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外语电子周刊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