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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6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http://en.jybest.cn      20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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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98号),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将《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相关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一、考试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标准,依据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的要求确定。

  具体考试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见下表:

考试等级 

A

 

B

 

C

 




  
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②晋升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①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②高教、科研、工程、卫生系列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③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①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②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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