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报考政策指南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1-08-10 大 中 小
2011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
警察报考政策指南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政法委等八部门《关于天津市2011年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现就2011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2011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公告》中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满足《2011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毕业的。
(2)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尚未派遣就业、户籍在原学校的。
(3)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就读学校将户籍转回生源地或者户籍档案存放在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的、截至目前尚未派遣就业的。
3、哪些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此次招考设置10个职位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下列人员可以报考:2009年、2010年、2011年全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全市统一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除可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外,还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其他职位。
4、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三个项目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市统一招募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全市统一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目前尚未取得相应服务证书的,可以提供选聘(招募)通知书或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待取得证书后再作审查。
5、双学位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条件如何认定?
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辅修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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