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4-08-29 大 中 小
2014年青海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告已于8月28日正式发布,9月1日开始报名,9月20、21日进行笔试。本次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29名。为了方便考生全面了解本次考试,中公教育专家第一时间对本次招考公告进行深入解读,以便考生报考、备考。
一、招录培养人数减少,招录对象范围扩大
2014年青海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29名,而2013年招录培养人数达到266名。相比而言,今年招录培养人数减少。具体招录名额分配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6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0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13名。
另外,本次招录培养的对象范围扩大,在原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军队退役士兵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录。
二、培养层次减少,培养院校缩减
在培养层次上,本次招录只有专科教育,与2013年相比,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都未出现。
专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
1.高中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试点班,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招录,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中公教育版权,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专科教育起点的试点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在本省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以上两类招录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公教育版权,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今年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只有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而2013年的培养院校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养院校减少3所。
三、加分政策有变化,办理加分要及时
2014年取消了教育考试加分。即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不再加10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加分政策变化不大,依然为:
(1)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3)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4)退役士兵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不再享受退役士兵的加分优惠政策。退役士兵是少数民族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退役士兵是汉族的,按汉族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加分办理: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四、《申论》答题要求有新规,报考时间要牢记
报考各自治州职位的考生在进行笔试科目《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与2013年相比,新规定不再要求指定市用汉语答题,也不要求报考懂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解答《申论》第二题。
招考环节的时间节点一定要把握好。本次考试网上报名的持续时间为5天,考生一定要抓紧时间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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