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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备考之通晓宪法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公务员考试  2014-07-15    

  宪法是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科目必考的内容,考查的重点也比较集中,包括国家基本制度当中的选举制度、自治制度等每年都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基本权利每年必考。国家机构则是宪法考核的绝对重点,集中在中央国家机构的人员结构、职权和工作程序。

  宪法部门的考试涉及10多部法律,而且这些法律涉及到的法条,或者是我们日常生活难以用到的,或者是大量的程序性法条,没有什么理论含量,感觉枯燥,不好记忆。尽管如此,宪法的学习还是有一定的方法。中公教育在此给考生介绍几种学习方法:

  首先,理论结合实践。

  要记住,我们的宪法绝对不是闲法,它实际上是一部政治法,其用语是非常考究的,比如说我们的宪法修正案,大家可能会觉得麻烦无比,难以记忆,许多同学反映根本就记不住,但我告诉大家,非常好记,只要你结合政治背景,参透了背后的政治话语,立刻就能把宪法修正案记住。

  其次,要学会分析具体的用词,从语义分析进行记忆。

  比如说大家容易混淆的几个权利:国家保障残废军人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这几个动词就有讲究,你弄明白了保障、抚恤、优待的具体含义,法条就记住了。

  第三,就是要注意结合法律的特征以及整个法律体系来理解法条。

  比如说,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国家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什么不一样呢?理由很简单,华侨在哪?外国。法有一个重要的特征:普遍性,主权范围内普遍有效,但是主权之外就够呛了,而华侨已经在外国了,我国法律已经不轻易适用了,外国法律自己有规定,所以我国对于华侨的权益保护只能是正当权益,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而归侨和侨眷由于已经在国内了,当然就是保护合法权益。

  第四,学会利用程序进行记忆。

  比如说,为什么修宪提案主体能是1/5以上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能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呢?从程序上很好把握,因为主席团只有开会时才存在,闭会期间不存在主席团,所以他不能提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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