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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面向2011年应届毕业生招录民警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北京市公安局  2011-06-10    

北京市公安局面向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专场招录公安基层一线民警的公告

  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首都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拟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急需的专业人才,补充到基层一线执法岗位。欢迎有志投身首都公安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1年毕业并取得相关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录职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录共招收1500人。共设公安执法类(一)、(二)、(三)、(四)、(五)等5类职位,具体情况是:

  1.公安执法类(一)职位(防暴处突职位):150人,其中女性3人。担负特警防暴处突岗位职责。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体育特长,符合该职位所要求身体素质的均可报考。

  2.公安执法类(二)职位(防爆安检职位):400人,其中女性40人。担负防爆安检一线执法岗位职责。仅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3.公安执法类(三)职位(交通、巡逻职位):450人,其中女性45人。担负公安交通巡逻、治安巡逻等一线巡逻岗位职责。仅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4.公安执法类(四)职位(轨道交通执法、巡逻职位):440人,其中女性44人。担负轨道交通执法、巡逻等一线巡逻岗位职责。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5.公安执法类(五)职位(语言、文艺、体育职位):60人,担负语言、文艺和体育类岗位职责。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2.达到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的各项合格线。

  3.通过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体检(公安执法类<一>职位还需要符合特警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心理测试,并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政审且政审合格。(相关体检标准、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1-3)

  4.年龄要求:

  (1)防暴处突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应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28周岁(应为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职位:年龄在29周岁以下(应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应为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特殊专业和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此标准最终由北京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二)接受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各项测试。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四)组织通过测试人员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为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和公安专业知识,公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版)。

  (五)在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按拟录用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1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20日(三天)

  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6:00

  注:6月20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五号(积水潭桥西500米路北地铁集团院内---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大厅,方位图见附件5)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2011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项目需填写完整,须学校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北京生源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生源地证明(需加盖出具部门公章)原件。

  5.报考公安执法类(五)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特殊专业类职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准备参加现场报名的应届毕业生看到公告后,下载《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专场考试报名表,新版)》(见附件4),如实详细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操作单位的一个职位),粘贴报名者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分辨率为宽400×高533),文件名由两部分组成“报考岗位+姓名”。填写后于2011年6月8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到本人意向参加的操作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考生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设置自动回复功能(6月8日前在网上提交报名表的,还需于6月18、19、20日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6月8日前未在网上提交报名表的,可直接于6月18、19、20日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我们公布的单位只是招录具体操作单位,报名人员各项考试、测试合格并被我局录取后,将由市局统一分配,报名者需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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