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工作程序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01-01-01 大 中 小
一、市人事局每年12月份组织北京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和具有留京指标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集体报名、考试;次年2月份组织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个人报名、考试。
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并负责组织专家阅卷和确定合格数线。对考试合格者,发放《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
三、北京市各级国家机关可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方式选择持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四、北京市各级国家机关在接收持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的同时,须对毕业生进行面试、考核、体检。
五、用人单位对于新接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从其报到之日起至次年一月底前将《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备案表》和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原件,报市人事局审批。
摘自www.bj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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