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招考公务员通告中普通高等院校2001年应届毕业生所指的范围有哪些?
答:是指除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之外的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经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问:社会在职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社会在职人员是指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在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现职人员。
3、问:特殊职位、特殊专业的人员是指哪些?
答:主要指在公安、司法系统工作的人员。
4、问:到农村基层锻炼所指的基层是哪些单位?
答:是指上海郊区农村的学校、企业、医院。
5、问:报考者可采取何种方式报名?是否可以同时报考多个职位?
答:本次招考采用两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报名方式。对 于报考的职位,每一个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6、问:网上报名者是否需通过资格审查?
答:是的,网上报考者可在报考截止日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查询经上海市人事局初审以后的反馈信息,如初审通过,则于2001年5月9日至5月11日携带本人的有关证件到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通过进一步认证,直接办理准考证手续。
7、问: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办理准考手续?
答: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因故无法到现场报名或办理准考手续的,可委托他人持有报考者的有关证件和照片到现场代为报名或办理准考证手续。
8、问:笔试课程有哪些?
答:大学专科、本科生笔试须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3门课程;硕士研究生须考《行政职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2门课程;博士研究生只考《申论》1门课程。有关教材和资料可在现场报名点申购。
9、问:报考市政府机关的人员除笔试以外还须进行哪些测试?
答:报考市政府机关的人员笔试合格后,还须参加由上海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评》,以供面试考官和用人单位参考。
10、问:报考区县司法系统职位的人员,是否参加上海市公安、司法等系统组织的专场考试?
答:不参加上海市公安、司法等系统组织的专场考试,应参加面上的统一考试。
11、问:市公安、司法等系统组织专门考试的笔试内容是指哪些?
答:笔试内容除《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以外,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律部分,具体参阅1999年《宪法》修正案,《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文件。
上述资料,可到上海人事书店(高安路25号)或到全国各地新华书店购买。
12、问: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携带的其他证件指的是什么?
答:指报考者的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证书及其他各类奖励证书、培训证书等。
13、问: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的人员,若用人单位对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违法乱纪的如何处理?
答:一律不予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其档案将转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机构,其中触犯法律的,按照司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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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