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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家公务员调任有新规定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李太燕 胡文校  2001-11-16    

  11月14日,记者从广州市人事局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人事局对广州市国家公务员的调任问题新作了学历、年龄、选优、审批等四项补充规定。

  据了解,广州市人事局根据有关单位在执行《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实施办法》(穗人[1999]89号)的情况反映,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而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调任对象的身份和学历问题。调入国家公务员不受身份限制,但必须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调任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处级国家公务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调任区政府工作部门科级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关于调任对象的年龄问题。调入的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不放宽年龄限制,但调任区政府工作部门科级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对于个别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放宽的幅度不超过5年。

  三、关于调入国家公务员的选优问题。调任市政府工作部门处级国家公务员、区政府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每个调任职务必须有2个以上人选,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调任,以确保调入国家公务员的素质。

  四、关于调任程序及审批权限问题。区政府工作部门调入的处级国家公务员(区人大任命的除外),报区人事局、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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