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电子政务”知识培训考试考务管理办法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01-11-19 大 中 小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部门:
根据京人发[2001]33号文件精神,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电子政务”知识培训采取各区、县,市政府各委、办、局自主培训,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命题与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为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考手续的申办
1.由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或委托的考试点统一到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电子政务”知识培训考试考务办公室(下简称市考务办,设在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办理报考手续。
2.报名工作须在考试前十五天完成。
3.考试具体日期和场次由各考点视具体情况,在办理报考手续时同市考务办商定。
4.报名考试分模块进行。每一个模块培训结束后,即可报名考试。也可以几个模块一同报名考试。
5.报考手续包括如下事项:
(1)填报《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电子政务”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确定考试日期和各场次具体时间。
(3)交纳考试报名费(标准为前四个模块每人每模块20元,网络及电子政务模块每人每模块30元,六个模块一次全部参加考试者,考试报名费六个模块一共100元。考试报名费中,50%为考点的考试费用)。
二.考前准备
1.考试前三天到市考务办领取考试系统及准考证。
2.在对考试用机及网络的软、硬件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安装考试系统,并对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无误后封机备考。
3.确定各场次的考生名单,并按场次填写、发放准考证。
4.每个考试点设主考1人,每个考场设监考2人,并配备相应的软、硬件技术人员,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试
1.考试必须在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每个模块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由各考点组织,市考务办公室将不定期巡视。
2.监考人员提前10分钟宣读考场纪律,并在人事部门监督下,当场将密码开封,按时开考。
3.考试时间由监考人员严格控制,考试结束前提醒考生注意做交卷操作。
4.做好考场记录。考试结束,按要求回收考试信息,当场密封后于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考场记录、考试信息盘和考试系统盘一同交回市考务办。
5.考试系统为本考试专用系统,不得复制、外传或用于其它考试,在考试结束后须将考试系统卸载。
四.免试认定
根据京人发[2001]33号文件的规定,免试认定具体为:
1.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类(Windows)及其以上等级考试和市人事局组织的“计算机普及培训考试(Windows序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免于计算机操作系统模块、公文处理模块、表格处理模块的考试;参加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委组织的《因特网应用培训教程》学习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免于计算机网络及其应用模块的考试。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大学专业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电子政务”以外的其它5个模块的考试。
上述免试的认定工作由市各区县局,各委办局人事部门根据上述条件认定,并按要求填报备案表,报市考务办备案。考务办负责。
五.发证
市考务办从第一次考试起为参加考试的公务员建立电子档案,并将考试结果通知各考点,全部模块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模块)者,由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对公务员进行业务考核的主要依据。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信息技术及“电子政务”培训考试考务办公室
地址:宣武门上斜街37号(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邮编:100053
联系人:王健,王丽彬
联系电话:63031718,63036115
北京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二00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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