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市2013年10月教师资格报名:7.1-20
http://teacher.eol.cn 来源: 作者: 2013-07-05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5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周口市辖区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2、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周口市大闸路与七一路交叉口)二楼教育局窗口提交材料.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3、时间要求
(1)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
单位 |
负责部门 |
咨询电话 |
具体报名时间 |
负责事项 |
周口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394-8319009 |
|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负责全市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
行政审批科 |
0394-8229055 |
2013.7.1--7.20 |
负责全市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报名 | |
川汇区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8101855 |
2013.7.1--7.20 |
负责本辖区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西华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2545012 |
2013.7.1--7.20 | |
扶沟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6235726 |
2013.7.1--7.20 | |
太康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6816556 |
2013.7.1--7.20 | |
淮阳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2661535 |
2013.7.5--7.20 | |
沈邱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5105606 |
2013.7.1--7.20 | |
项城市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4290169 |
2013.7.1--7.20 | |
商水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5441628 |
2013.7.1--7.20 | |
郸城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0394-3298905 |
2013.7.1--7.20 |
(2)教育理论考试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体检与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拟定为11月初(具体时间安排请登陆周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kedu.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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