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http://sifa.eol.cn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作者: 2016-06-12 大 中 小
(二)报名地选择
选择在我省报名参考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黑龙江省内任意一个报名地。哈尔滨市区内设置哈尔滨和哈尔滨(农垦)两个报名地点,受考点规模容量限制,哈尔滨报名点报名人数设定在3200人以内,如网上报名选择该报名点时,出现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哈尔滨(农垦)报名。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上传电子照片
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参照报名通道里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电子证件照片标准为:
①本人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
②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③应着正装,不得佩带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照、翻拍照;
④电子照片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 之间。
报名人员上传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报名、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进入考场确认身份等唯一使用照片,并注意妥善保管。
2.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选择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户口簿照片为jpg格式,应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大小在5M以内。
3.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M至5M之间。
(五)照片审查确认
司法行政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证件、户口簿、格式证明)进行审查确认。报名人员在电子照片上传后三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照片审查情况,司法行政机关也将向报名人员发送手机短信息,通知照片审查确认结果。未通过审查确认的,必须重新上传照片直至审查确认通过,拒不重新上传照片的,无法完成报名。
(六)网上支付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网上交费。2016年黑龙江省考试费为26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打印报名凭证。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其考试费。考试费收据,由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和报名凭证联系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等事宜。
(七)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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