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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诉法的可以与应当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1-04-18    

  一、关于是否应当指定辩护人(《刑事诉讼法》34、《高法解释》36、37)

  1、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此处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审理时是未成年人,不包括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以满18周岁的人。

  2、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对此,司法解释列出了七种情形,不过,重要的还是案件应当指定辩护的几种情形。

  二、聘请律师是否应当经过批准

  1、侦查阶段: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需要经过批准;(《刑事诉讼法》96条)

  2、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都不需要经过批准。(《刑事诉讼法》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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