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行政立法

http://sifa.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来源网络  2013-11-26    

  1.行政法规的名称:

  a. 条例: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

  b. 规定: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c. 办法: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行政立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效力优先原则:

  a. 法律保留原则:

  b. 法律效力优先原则: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规章

  c. 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前提下,行政法规才能进行立法。

  3.行政立法的地域效力:区域行政法规和规章只对该区域的人有效。

  4.法院进行行政审判时,遵守行政法规、参照规章。

  5.有权对行政法规和规章改变、撤消的机构:

  a. 人大常委会:有权撤消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制定法律)

  b.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消不适当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行政法规)

  c. 地方人大:撤消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制定地方性法规)

  d.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消下一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规章。(制定规章)

  e. 授权机关:有权撤消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消授权。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