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十个绝对不能放弃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法律教育网 2010-06-28 大 中 小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中的十个绝对不能放弃,供广大考生复习参考。
一、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的类型
此三点在司考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绝对不能放弃。
二、行为能力制度
此点也属重要的基础知识,和合同效力关系密切,而且立法细腻,层次感强,绝对不能放弃。
三、合同的成立、生效与效力瑕疵
民法重难点,涉及法律行为、合同效力、行为能力、形成权、善意取得等多个考点,绝对不能放弃。
四、物权变动
还用解释吗?绝对不能放弃!
五、善意取得与遗失物的拾得
物权法通过以来,命题人的眼光始终盯在这个地方,绝对不能放弃。
六、合同解除权
贯穿合同法总则和分则,类型众多,规定繁杂,考试重难点,绝对不能放弃。
七、买卖合同
还用解释吗?绝对不能放弃!
八、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与特殊侵权
今年是侵权责任法通过的元年,此点的考查只能加重,不能减弱,建议大家要重视。
九、婚姻、继承法的常考点
共同财产、结婚离婚、继承顺位、遗嘱遗赠、代位继承转继承,这几个重点掌握了,婚姻继承法的分数就拿到了,这是民法最容易得分的点了,绝对不能放弃。
十、本文观点
如果你想通过司法考试,上面九个内容,你敢放弃吗?
结论:如果只剩下一天时间就要考试,那么,复习民法首先就要复习这些每年必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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