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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3-12 18:36:00
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对象分为二类,一是普通招考:指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二是硕博连读: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即2009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1项(含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b、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4)同等学历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单)。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必须是所报考专业的导师)。

  5.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报考(现从事岗位与所报学科相符者除外)。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按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学生需提出申请,考试方式按照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考生要填写硕博连读考核表,(网报系统下载区下载),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

  四、报名办法

  网报时间:2015年3月6日8:00—2015年4月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规定时间外修改报名信息无效);网报地址: http://218.7.221.218:5001/hrbnu/,哈师大校内考生报考请登录校外网。

  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4月23日(8:30—16:00)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综合楼301 室。

  2.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自备档案袋并标明姓名、报考专业、导师):

  (1)网报生成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加盖人事单位公章)(网报系统下载区下载);

  (3)《专家推荐书》,且需经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其中一名必须是所报考专业的导师。(每位专家各填1份,专家推荐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区下载);

  (4)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今年实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通过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资格审查时上交。2002年之前不能网上认证的请到黑龙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地址哈尔滨市赣水路12-8号。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均需要进行认证;只有学位证书者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查询报告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或《学位认证报告》,以上验证的学历与学位报告均提供原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上盖章,应届生由研究生学院培养部门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硕士论文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6)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清单(此项材料原件复试时交报考导师);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字数不少于5000字)样表网报系统下载区下载;

  (10)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报名费300元;

  (12)本人现场采集照片。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初试时间:2015年4月25、26日

  准考证:2015年4月24日13:00-16:00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综合楼321室领取,准考证不邮寄。

  3.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时间:请考生于2015年4月30日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复试通知(唯一通知方式,如因个人因素未及时查看通知耽误复试,后果自负)。

  5.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研究基础、学术水平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详见复试前各学科公布的复试方案)。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研究基础考核

  ①科研成果:包括考生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②外语水平:包括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及外语听、说能力等。

  (2)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以复试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通过答辩,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答辩要求以PPT的形式向复试考核组汇报。每名考生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笔试)。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将档案调至哈尔滨师范大学(拟录取前确定此项事宜)。

  七、学费

  依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确定为10000元/年。

  八、奖助学金政策

  1.助学贷款:面向全体博士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1200元/人/年。

  2.助学金:只发放给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1000元/人/月,基础学制范围内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超出基础学制范围不再发放。

  3.学业奖学金:只发放给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一年级额度为18000元/年,其他博士生一年级额度为10000元/年,二年级后根据科研成果水平、学习成绩状况等条件进行评审。

  4.国家奖学金:评审范围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满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研究生学院双重条件),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30000元/次,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生,可多次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即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有新成果且成果水平高于前次的条件下,可再次参加评审)。

  九、其它事宜

  因教育部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如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公布。

  招办电话:0451-88060176 联系人:单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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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新闻网 2020-12-10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