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昨日表示,从10月17日起,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因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无法注册高中学籍的,今后将不能再注册高中学籍,相关责任由市(州)和高中学校承担。此外,严禁学校以纸张费、打印费和照相费等名义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按要求,2014级高中新生注册由以市(州)为单位,由教育局使用统一客户端上传新生注册数据,省教育厅将对照市(州)招办招生数据、全省初中学籍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未通过的将不能注册高中学籍。各市(州)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全国学籍系统启用后,省高中课改系统将使用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数据,高二、高三学生继续使用原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省学籍系统将保留账号管理功能,高一新生使用省学籍系统生成的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全国学籍系统启用后,在省学籍系统中有异动在办业务的学生,要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重新发起相应的异动。由于全国学籍系统中没有“借读”这项异动,借读不需要重新发起,借读生的学籍由原录取学校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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