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主考学校东北电力大学有关申请,并结合该专业考生报考规模情况,研究决定从2023年10月起,对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原: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原: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2个本科专业进入停考过渡,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设3年过渡期,自2026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 202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2023/07/14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须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2023/07/14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北京市致成考生的一封信
转眼,2023年已过半。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考验同在的2023年成人高考如约而至——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金秋10月举行。
2023/07/14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北京市成人高考日程安排
2023年北京市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阶段)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8月28日,其中免试生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4日-8月27日,免试生资格审验时间为8月28日。考试生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4日-8月28日,考试生特殊类型照顾资格审验时间为8月29日。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5日-9月7日。网上咨询时间为8月23日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另行通知。
2023/07/14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
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备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下同)。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体系。民办普通高校自行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获得证书的性质、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相关协议。(注: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得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内容相抵触)
2023/07/12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浙江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报考说明
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2023/07/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
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2023/07/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自本次报名开始,所有专业均按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称报考和申请毕业,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专业考试计划不变。专业代码最后为“Y”的,表示按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专业代码最后为“YZ”的,为原浙江大学主考的专业。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对应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关于启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公告》。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23/07/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8-29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07/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补报名公告
我省2018年启用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至今满5年,大量考生需按规定更新照片,因部分考生来不及更新照片,导致报名不成功。鉴此,决定于7月10日-12日对续考生再进行一次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请相关考生按时办理报名手续。
2023/07/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1 2 ... 82 83 84 85 86 87 88 ... 176 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