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结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 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22〕1号) 要求,结合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完成了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报备工作,经教育部评议审定,现将备案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6/26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 2023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7 号),现将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6/26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江苏省202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将于6月25日开放打印
江苏省202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1-2日举行,系统自6月25日起开放打印准考证(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打印)。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打印本人准考证。
2023/06/25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青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考生学历有关问题的说明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规定的具体体现。由于学习方式与学校教育有所不同,近年来部分考生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退休审批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2023/06/19
来源:青海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摘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含毕业综合考核)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必读
在我省取得自学考试考籍(即考生取得自学考试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并已完成注册的考生方可申请免考。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考生必读
考生按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取得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延期毕业已达到规定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规范
省际转考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发送、审核、接收考生考籍电子档案。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北京教育考试院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程序
一、考生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完成本期论文申报及缴费工作后,方可按以下时间安排进入写作环节。
2023/06/06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工作顺利结束
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工作平稳顺利结束,全省11个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14所高校共选派28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免考审核工作,总计完成了4042科次免考审核任务。
2023/05/30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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