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2023年2月6日召开的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新增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保留原浙江省、安徽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将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设点单位名称

所在地区

合作期限

备注

1

甘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3年

新增

2

绥化市职业技术学校

黑龙江省绥化市

 3年

新增

3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黑龙江省大庆市

 3年

新增

4

牡丹江市城市职业技术学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3年

新增

5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3年

新增

6

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市分校

河北省承德市

 3年

新增

7

涿州市技师学院

河北省涿州市

 3年

新增

8

曹县芙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省菏泽市

 3年

新增

9

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教育进修学校

浙江省杭州市

 3年

保留

10

合肥优昂教育培训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

 3年

保留

 

公示时间为202年2月7日至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51-55192660

东北农业大学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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