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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2025-03-18 13:01:00
吉林农业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农业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正街道农大社区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吉林农业大学校内资助还设立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未满足专业录取条件,均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a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2980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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