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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2025-03-25 13:32:00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已经公布。所有一志愿报考吉林财经大学且达到吉林财经大学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吉林财经大学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吉林财经大学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复试分批依次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中弄虚作假。
  吉林财经大学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或“面试+笔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和考核方式。详见《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的材料内容
  1.现场复试专业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如果丢失,可以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从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如果学生证丢失,可以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需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下载《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1份(此表应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盖章,往届非在职考生可由所在社区或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盖章。)
  (6)下载《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必要信息)。
  (7)外语等级证书(如有)。
  (8)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有)。
  (9)现场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具体包括: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如果丢失,可以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从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如果学生证丢失,可以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需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下载《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1份(此表应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盖章,往届非在职考生可由所在社区或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盖章。)
  (6)下载《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填写必要信息后转成PDF格式)。
  (7)外语等级证书(如有)。
  (8)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有)。
  (二)材料制作要求
  1.现场复试专业的考生须将所有材料“1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准考证”“3学生证复印件”或“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成绩单”“5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6复试资格审查表”“7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有)”和“8学术论文复印件(如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试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2.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内容命名格式为:“1居民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学生证”或“3毕业证学位证”“4成绩单”“5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6复试资格审查表”“7外语等级证书(如有)”和“8学术论文(如有)”。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提交材料”。
  示例如下: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现场复试专业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交由各学院资格审查组审核,将按顺序装订成册的材料上交并留存。
  2.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的考生在收到通知后,请核对复试基本信息,通过钉钉系统在线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所有材料纸质版待报到入学后提交。
  二、现场复试且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从中国研招网下载)入校,考生所驾驶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考生所报考学院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现场复试且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从中国研招网下载)入校,考生所驾驶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审计、会计专业笔试时允许使用计算器(仅仅具备四则运算和开方运算功能的计算器)。
  3.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考生所报考学院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四、网络远程复试且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

  【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时间为3月28日,加试地点为综合楼235室。须加试名单已在《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备注一栏注明。
  加试科目一  8:00-9:30    
  加试科目二  9:40-11:10
  (二)网络远程复试专业使用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软件:钉钉系统。
  为防止意外,以腾讯会议为备用。钉钉系统用户名均为中国研招网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可联系学校申请更换。学校将组织复试平台的培训和测试,考生应下载并提前熟悉软件操作。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学院公众号有关复试信息,同时要随时关注钉钉系统发给考生的信息。 
  (三)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规范性要求
  1.设备与网络环境准备
  (1)提前准备和调试好“双机位”复试所需硬件设备。
  ①主机位设备: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耳麦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主机位用于视频面试,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主机位设备尽可能使用电脑及有线网络。
  ②辅机位设备:1部智能手机(须带有摄像头)。辅机位用于环境监测,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建议提前准备支架)。
  面试过程中:主机位摄像头、话筒都打开。辅机位摄像头打开,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扬声器。
  (2)软件安装和注册。复试前在两个机位设备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需提前准备2个钉钉账号,其中一个必须为研招网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以下简称“注册钉钉号”,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报考学院(系)申请更换手机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另一个钉钉账号无须提前报备,两个账号需事先加为钉钉好友。使用时,“注册钉钉号”用于主机位,另一个账号用于辅机位。
  (3)拉入辅机位账号进入视频会议操作示例如下:
  2.资料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仅可在桌面摆放身份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和必要的文具(笔和少量草稿纸)。
  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桌面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3.房间及环境
  考生应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得有其他人进入。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复试过程注意事项
  (1)考生主机位注册钉钉号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2)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主机位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借助AI等任何技术手段作弊。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开启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对复试资料、复试过程、复试环境等进行截屏、录屏、拍照、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
  (5)复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网络通讯不畅、听不清问题等情况,应当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
  (6)考生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面试时,自我介绍和整个复试过程中不得说出个人姓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初考成绩、本科论文指导教师等信息。
  (二)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四)所有复试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承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五)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六、咨询与申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9140
  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431-84539030
  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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