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023-04-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我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人人上讲台”活动的安排,我校教学处和总务处专门邀请田丽娜老师为全校教职工讲授了《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专题讲座,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意义,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培养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的良好习惯,让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入手、入脑、入心。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纸箱、废塑料类、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类、废橡胶类、废织物类、废家具类、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类等未经污染的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物。标识颜色为蓝色。
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胶片、废日用化学品、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险的生活废物。标识颜色为红色。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餐饮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饭菜、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废弃物,居民家庭中生活中产生的菜叶、果皮、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生活垃圾中易腐败、腐烂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标识颜色为棕色。
四、干垃圾(其他垃圾)。即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标识颜色为黑色。(供稿:总务处审核:付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