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7单独招生信息(草案)
2017-01-17 16:02:00
中国教育在线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及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十、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辽阳站下车的考生,站前乘坐4路公交车到市委站下车即是,站前乘坐出租车至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北校区西门,自驾车在沈大高速辽阳站或本辽辽高速首山站下道均可)
  办公地点: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北校区(辽阳市委对面)机关楼东侧二楼219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1000
  电    话:0419-2307251,0419-2302788
  传    真:0419-2306455
  学校网址:
http://www.lnjzxy.com/
  招生信息网:http://www.lnjzxy.com/web/zs/1
  十一.本工作方案为拟定工作方案,以上信息均以2017年3月公布的最终方案为准。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说明:
  1.因我校在校生只用英语授课,故只招英语考生;
  2.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3.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4.我校所有通知均在我校网站上进行,不再进行电话确认,请广大报考考生常关注我校网站信息(http://www.lnjzxy.com/web/zs/1)。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13 19:39
中国教育在线 2018-06-13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