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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26 20:06:00
大连科技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名称:大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4、5、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特点、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
  (2)其它专业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与学位证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35号)要求,学校实行完全学分制,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大连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大科校发〔2025〕93号)执行。
  根据《关于加强对开放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1-4号公寓楼五、六人间每年4500元/人; 5-7号公寓楼六人间每年3500元/人;8-9号公寓楼四、五、六人间每年4500~500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3.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每年10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
  董事长奖学金每学年10000元/人;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
  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5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8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3150元/人;
  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交通运输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其他专业无体检受限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大连科技学院2026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对实行3+1+2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大连科技学院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满足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大连科技学院在录取时承认省(区、市)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5.报考大连科技学院普通类专业的考生:
  (1)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总分相同时,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6.报考大连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的美术与设计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区、市)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证。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按照“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所在省(区、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区、市)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公部门:大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处
  学院网址:https://www.dlust.edu.cn/
  邮政编码:116052
  咨询电话:0411-86245070、86245075(兼传真)、8624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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