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留学热”在国内持续升温,相关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消费者往往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留学中介行业规范也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日前,北京市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协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一起公布了留学服务行业首批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今后留学中介机构不能以没有保留乙方收据等理由而不退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首部留学行业国家标准已经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下研制,留学中介行业将日趋规范。
北京工商抽查72家机构87份合同
据北京市工商局介绍,近年来,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发展迅速。2012年北京市留学服务机构为15万人次提供了出国留学服务,市场规模已占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然而,工商部分调查发现,在北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72家留学服务中介机构大多使用自拟的格式合同,合同文本内容不统一,其中还包含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因合同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据悉,在收集的87份使用的合同格式文本中,工商部门发现违法表现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合理数额,经营者免除了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几个方面,最终确认6种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已要求留学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删除这6条霸王条款,逾期不改正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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