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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6-02-03 14:22:00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708

  一、报考条件及方式
  第一条  报名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山东省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修英语。
  第二条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除具备第一条规定条件外,考生应具有报考运动专长项目(网球、武术、羽毛球、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等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前)。
  第三条  报名
  1.网上报名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7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可以选择1个志愿。
  2.运动专长考生报名
  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6年3月1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1147521794@qq.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二、考试项目及时间安排
  第四条  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7日—8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校官网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学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第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素质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7日—8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校官网公布。
  一、综合素质评价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赋分,满分5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扣3分,缺考每门扣5分。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分,满分50分。
  二、素质测试
  1.普通专业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2.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分100分。
  三、录取规则
  第六条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七条  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1.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否则不予录取。综合评价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4.免试入学: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第八条  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办理,正式录取通知书与夏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
  第九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二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复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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