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启动
http://shanghai.eol.cn/ 2011-09-14 大 中 小
为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和校长的后续培养工作,为培养一批知名教师和校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特设立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旨在鼓励青年教师和校长全面发展以提高综合素养,打好基础以保持发展后劲,勇于实践以提高核心竞争力,敢于创新以应对时代要求。
根据《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近三年内获得市园丁奖的青年教师和在参加由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举办或协办的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小学、中学(含职校)青年教师,以及参加过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举办的校长培训班的青年校长,在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者,都可申请。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拟每年择优录取30名青年教师和校长。
对申报成功的教师和校长,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将每年资助6000元课题费或项目费(共12000元,项目时间暂定两年)。对入选者的发展需求,主办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资助和服务。
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的推进主要以课题或项目为依托。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己申报、专家举荐或学校推荐。申请者可登录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网站(http://jsjl.edu.sh.cn/)下载《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优秀青年教师“后续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4)有关工作业绩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者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材料寄至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陕西北路500号4109室,邮编200041,电话62560016转4109,联系人姚老师)(以邮戳为准),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jjh1987@126.com。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