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58年
主办内容: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培训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电话:027-59751000 027-59750716
网址:https://ce.hbut.edu.cn/index.htm
邮箱:jxjy@hbu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院校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承担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直属单位。学校于1958年举办成人教育,1982年开办成人高等教育,1988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5年学校设置培训部负责成人教育工作;1992年,培训部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5年,成人教育处更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学校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合并成立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两院”合署办公;2015年,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办公。继续教育学院现设有综合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培训中心、考试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学院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越条件,成人高等教育共开设10个高中起点本科专业,28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设18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学院在积极稳妥发展各类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大力发展了职业技能培训、留学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评价服务工作。经过几十年发展沉淀,逐步形成各种办学形式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互协调的继续教育发展新局面。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厚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办学业务不断拓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服务不断规范,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办学优势和特色不断凝练,已累计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合格人才19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自领域的重要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机遇和挑战,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办学、合作办学、开放办学”道路,推动我校继续教育持续、稳健向前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25-05-16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助学单位:

根据我校学位办工作安排,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继教〔2023〕11号,以下简称“学位细则”)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以毕业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期间毕业的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在校学习期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校成绩要求

(1)本科毕业并已获取毕业证书;

(2)自考毕业生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三)外语水平要求

1.非外语专业学生在籍学习期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且笔试成绩合格;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考试且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外语专业学生在籍学习期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

(2)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法语(TNF)、日语(NNS)或俄语(ТПРЯ)达到60分及以上,德语(NTD)达到65分及以上;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四)学位论文要求

1.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的毕业论文称为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经我校专业教师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且查重结果<30%,方具备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2.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位论文还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抽检。经教育部抽检后被认定为“不合格”或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我院将按学位细则相关规定,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已获取学位的毕业生作出“撤销学士学位”等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

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2份(附件1,正反打印在1页A4纸上)。各助学单位须安排专人逐项审核无误、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报学士学位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附件2)。承诺书须申请人手写或电子签名,助学单位负责人手写或电子签名后加盖公章。

3.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复印件(1张A4纸)1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1份。

5.申请人毕业生登记表(含成绩)1份。

6.真实、有效的外语水平考试证明(或官网结果截图)材料(A4纸)1份,助学单位须安排专人上网核实原件(或原始成绩通知文件)无误后加盖公章。如申请人英语条件为“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成绩核查表》(附件3)。

7.申请人照片。纸质2张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片(同时提交JPG格式电子照),以“助学单位简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10kb以内,150*210)。

照片命名示例:高本教育-张三-42000019860518000***

(二)助学单位提交

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总表》1份(附件4,须加盖助学单位公章),助学单位须安排专人核实内容真实、无误后打印,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申报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其所在助学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纸质和电子全套材料。

2.助学单位预审。各助学单位须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重点审核:①是否已经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②上网核实或查实外语通过情况真实有效;③毕业论文成绩是否≧75分;④学位论文审核是否合格;⑤提交的各项材料是否齐备且真实准确。

3.助学单位报送材料。各助学单位汇总、整理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及各项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全套),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至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

4.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室地址:湖北工业大学工程1号楼-403

联系电话:027-59750715

电子邮箱:18300671 qq.com

联系人:何老师

请各助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按统一要求申报。如因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报送逾期,均无法参加本次学士学位申报。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doc】已下载3

附件【附件2.申报学士学位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已下载0

附件【附件3.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成绩核查表.xls】已下载1

附件【附件4.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总表.xlsx】已下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