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58年
主办内容: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培训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电话:027-59751000 027-59750716
网址:https://ce.hbut.edu.cn/index.htm
邮箱:jxjy@hbu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院校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承担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直属单位。学校于1958年举办成人教育,1982年开办成人高等教育,1988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5年学校设置培训部负责成人教育工作;1992年,培训部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5年,成人教育处更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学校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合并成立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两院”合署办公;2015年,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办公。继续教育学院现设有综合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培训中心、考试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学院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越条件,成人高等教育共开设10个高中起点本科专业,28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设18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学院在积极稳妥发展各类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大力发展了职业技能培训、留学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评价服务工作。经过几十年发展沉淀,逐步形成各种办学形式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互协调的继续教育发展新局面。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厚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办学业务不断拓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服务不断规范,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办学优势和特色不断凝练,已累计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合格人才19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自领域的重要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机遇和挑战,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办学、合作办学、开放办学”道路,推动我校继续教育持续、稳健向前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

关于做好2026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6-03-26来源: 教育在线

各助学单位和社会考生:

为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切实保障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根据《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改)》(湖工大继教〔2023〕11号)的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学校专业教师对申请2026年6月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开展审核工作。经审核学位论文“不合格”的毕业生,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拟于2026年6月申请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提交学位论文审核:

1.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符合相关课程成绩及外语水平的条件要求;

3.本科毕业论文成绩≥75分。

二、学位论文规范要求

1.助学单位须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安排相关专业教师全程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论文)基本规范》(附件1)要求撰写论文,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论文)评审意见表》(附件2),学位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2.英语专业毕业生提交审核的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英文撰写。

3.原创性声明、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及评审意见表中,指导教师与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须签字确认(手写或电子签均可),《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选择“不保密”选项。

4.学位论文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研究方向须与毕业专业保持一致,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且格式规范,无文字或排版错误。

5.经初审后修改并提交复审的学位论文,须重新进行查重并提交全文对照版查重报告,查重结果应低于30%。

三、材料提交与工作安排

(一)需提交的审核材料

各助学单位须严格核查毕业生学位论文提交资格,组织开展论文修订与自查工作,并统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Word格式);

2.工艺设计图纸等附件材料(zip格式,如有须提交);

3.查重报告(PDF格式);

4.评审意见表(Word格式,见附件2);

5.学位论文审核提交清单(Excel格式,见附件3);

6.通过省学位外语或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外语考试的申请者,须同时提交从官网查询下载的成绩报告单或截图等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的时间及要求

各助学单位须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文件命名规范:

学位论文:“准考证号-姓名-初审学位论文”

查重报告:“准考证号-姓名-初审查重报告”

复审论文及报告:“准考证号-姓名-复审学位论文”“准考证号-姓名-复审查重报告”。

(三)学位论文审核安排

学位论文实行学校专业教师两轮审核。

1.初审(第一轮):4月15日前反馈结果。

初审“合格”,可直接申请学士学位。

初审“需修改”或“不合格”,由各助学单位组织学生按意见修改、重新查重,于4月25日前提交复审论文及复审查重报告。

2.复审(第二轮):5月15日前反馈结果

复审“合格”,可申请学士学位。

复审“不合格”,本批次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四、提交方式

1.助学班考生的审核材料由各助学单位集中统一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社会考生的审核材料则由考生个人提交。

2.各助学单位和社会考生将所有电子材料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助学单位简称或社会考生姓名)202606申请学士学位论文。示例:(高本教育/社会考生张三)202606申请学士学位论文。

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自考办程老师邮箱。

五、工作要求

1.各助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审核工作,切实保障全程指导,严格落实学位论文自查及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合格率是助学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不合格学位论文比例较高的助学单位,将予以通报并提请学院作进一步处理。

2.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审核的毕业生,本次不得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附件【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论文)评审意见表.doc】已下载88次

附件【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论文)基本规范.doc】已下载79次

附件【附件3: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论文审核提交清单.xlsx】已下载8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