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四川
创办日期:1944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四川大学
电话:028-86089099 85401327
网址:http://cce.sc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院校概况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是学校开展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重要桥梁,是推动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服务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渠道,是助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平台。2009年,学校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干部培训高校基地”;2011年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高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2013年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3年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开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2018年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四川省省级优质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022年被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确定为“首批智能制造评价和培训机构”。四川大学是我国举办继续教育最早的高等院校之一,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二十世纪初。早在1905年,四川大学的前身四川省城高等学堂就开办了“教育贫苦子弟,使有生活必须之知识”的半日学堂。1944年,为满足公教人员渴求知识的需要,四川大学创办夜校。在一个多世纪的积淀发展中,四川大学继续教育紧紧依托学校综合优势和教育资源,以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为己任,通过新知识、新观念、新理论、新技术的传播,帮助学生和学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综合要求。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办学实体单位,主要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和华西校区办学,校园环境优雅、花木繁茂、景色宜人,人文底蕴深厚,是继续深造的理想园地。学院按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宏伟目标,以学校“十四五”规划的总体布局和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制定的工作部署,紧扣时代发展脉搏,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校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校风“严谨、勤奋、求是、创新”为核心的川大精神,秉承四川大学“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依托四川大学齐全的学科门类、优秀的名师资源、雄厚的科研实力、标志性研究成果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整合校内外优质继续教育办学资源,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开展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多专业、多品类的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学院结合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招收汉语言文学等10个专业的成人教育学生;作为四川省自学考试护理学等18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科学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充分发挥华西医学的办学优势,积极开展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涵盖医药卫生进修教育、医药卫生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展望未来,学院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聚焦打造一流继续教育建设目标,肩负集思想之大成、育国家之栋梁、开学术之先河、促科技之进步、引社会之方向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按照“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整体目标,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推动继续教育变革和创新,探索继续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继续教育体系,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贡献川大智慧和力量。

四川大学25.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华西校区考点考试通知

2025-06-11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考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

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见《四川大学25.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川大华西校区考点考试安排表》(附件1)。

考生不得任意调整考试时间,必须严格按考试安排表规定的开始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经人脸识别仪验证后入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当场科目考试的考场。

二、参考考生:

已成功报名、缴费25.4次课程考试的四川大学校内各办学学院、望江离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站点)、成都科华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工业学院、南充市逸升教育培训学校等助学点学生。

三、考试方式:集中机(网)考

四、考试地点:

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教育学院成德楼(人民南路三段16号)

五、考前温馨提示:

1.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考生承诺书》参加考试。

2.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考试将在封闭且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控录像的教室内进行,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结束后,学校还会对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进行回放审看,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听从考务及监考老师安排,对号入座,不得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具有以上功能的手表)进行作弊,手机等实行集中管理。

4.为保持考试场地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考生考试完毕后,应配合考场人员管理,有序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5.请符合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不得擅自打乱学校安排的时间,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认真阅读并熟知附件《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场规则》、《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机(网)考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内容,并严格执行。

六、其它事项:

考生应遵守所在考点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

附件1.四川大学25.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川大华西校区考点考试安排表.pdf

附件2.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场规则.pdf

附件3.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机(网)考考生须知.pdf

附件4.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pdf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