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5-06-05 16:18:00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也是西南地区唯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本科高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十四五”重庆市重点学科14个,设有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我校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重庆知识产权学院为中西部地区第一家独立设置的知识产权学院,全国最早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学院之一,拥有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学三个硕士学位点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重庆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研究院、国内首家知识产权文化展览馆等平台。我校知识产权专业为重庆市一流专业,其坚持“理工为基,法管融合”的人才培养特色,致力于培养复合性应用型知识产权高水平人才。为了更好的适应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培养社会需求的优秀人才,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现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实施由招生办公室、重庆知识产权学院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和外语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执行。

  4.2025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说明: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等法学类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23:59止,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报名方式

  1.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以及本科在读证明;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5)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能够体现本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如科研创新、论文发表、校级以上获奖以及社会活动表现等);

  (6)未就业承诺书;

  (7)诚信承诺书。

  凡提交材料不清晰、缺失或者未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材料。

  2.提交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以PDF或word格式打包(打包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专业+毕业学校)后发送至邮箱cqip2024@163.com,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三)材料审核及面试名单确定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及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考评与录取办法

  (一)考评安排

  1.考评时间:6月21日。

  2.考评方式:线下面试;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参考范围: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综合素质等。

  参考书: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3月出版。

  4.本考评不接受缓考和免考申请,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总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已录取考生明确放弃就读,将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三)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经重庆市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报到

  1.被录取的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六、收费标准

  2025年学费和住宿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以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为准,按《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培养与就业

  1.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教学组织和日常管理由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具体负责,人数达到单独开班条件的,单独设班进行培养,达不到单独设班条件的,安排插班学习。

  2.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就读于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学校可以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及办学条件调整就读地点。

  3.在校期间,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若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原本科专业为理工科专业或符合条件的经济、管理等专业,则可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4.学生毕业后,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从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研究、知识产权司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处理、法务等相关工作。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可参加知识产权师考试。

  八、毕业证书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有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

  2.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明确有“第二学士学位”标识字样。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3-62563040(学校纪检监察室)。

  十、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招生信息网:http://zs.cqut.edu.cn

  咨询电话:023-62563377;023-68822995

  官方微信公众号:cqutzs

  5.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