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河北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作者: 2017-05-14 大 中 小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bsdzjrsc@126.com,并同时传真到0311-85817604。
(二)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河北省地震局××职位面试”。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5月16日24时前传真至0311-85817604或发送扫描件至hbsdzjrsc@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62号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05002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务必于5月18日14:00-16:30到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206号房间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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