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415201461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将军石路1号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直属贵州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优秀等次顺利通过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验收,并成功入选省级新一轮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位于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占地面积508亩,校舍建筑面积31.19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面积5115平方米,馆藏图书46万余册,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12000余人。校内建有贵州省教育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基地、长征精神主题公园等文化育人场所,学校多年获评为贵州省“精神文明校园”单位。
2015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时指出:“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工程,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办好。希望同学们立志追求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技高一筹的境界,学到真本领,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美好人生”。2021年1月14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以学校为例作为全国高职院校发展的缩影,用时4分钟报道全国“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学校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
学校下设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5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28个专业,其中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骨干专业4个。
学校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和高级讲师134人,专任教师595人。现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主持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教育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省级产业导师、省级行业协会专家、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巾帼建功标兵、省级职教名师等共计70余人。
学校是贵州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是中国机械行业发展中心授予贵州省的唯一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是贵州省职业院校装备制造项目技能大赛的主要承办单位。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砺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技高一筹”的教育理念,服务贵州“四新”“四化”及“六大产业集群”建设,持续推进“1+3+N”产教融合模式对接先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与航发黎阳、航天电器、吉利汽车等150余家大中型企业形成良好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比亚迪贵阳基地、贵州航天电器等223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别与比亚迪、吉利汽车、航天电器等龙头企业合建产业学院6个。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发展战略,以教育部推进的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改革为引领,紧扣“职业本科学校创建”核心任务,对标新“国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级新“双高校”建设,成为“行业领先、贵州一流、特色鲜明、产教示范”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普通高考的投档考生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择优进行录取。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学生不限男女生比例。
二、学校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政策。
三、外语语种:不限语种。
四、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学校所有专业不设体检要求限制,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分流量少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
5.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已治愈、硬结稳定、无复发者除外)。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
六、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七、其他:按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
一、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学费3850元/学年/生,住宿费800元/学年/生,代收书费800元/学年/生(据实结算)。学院1号宿舍楼和竹苑住宿费标准为1100元/学年/生,若入住学院1号宿舍楼和竹苑的同学,则需补交住宿费差额300元。
第七章 奖励、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5000元分为2-3档;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同时,学校设有院级“忠诚工匠”奖学金,800至12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按相关文件政策执行;学校有完善的勤、减、免、补等资助机制,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在校申请绿色通道入学、校内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解决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专科文凭,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组织机构
高考招生工作在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任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高考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省招生考试院、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章 附则
一、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0851-82531236 0851-82531300
机械工程系:王老师15180861201
电气工程系:王老师18608510617
汽车工程系:岳老师15285113094
经济管理系:蒋老师18786662937
建筑工程系:毕老师15285987668
学院网址:http://www.gzzbzy.cn
微信公众号: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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