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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1-01-15 20:29:00
海南师范大学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1949年建校,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是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全国20所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高校之一,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培养体系完善,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8个院士工作站(创新中心),8个省级重点社科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教改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建有海南唯一的来琼留学生预科学院,现与超过60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现有来自47个国家的600多名留学生在读。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0%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本科高校第一。

  学校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du.cn/。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6个本科专业。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美术领域、设计领域),共14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花鸟画》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工花鸟画》课程为省一流本科课程。

  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38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2020年获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黎锦);2020年成功入选全国20所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筹建海南省国际设计岛城市环境设计智库(联盟)。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有18间专业实验室(其中3间正在规划建设中),包含: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实验室总面积达4640余平方米,设备总价值755万元,最大实验室面积945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27台、激光切割机2台、大型木工雕刻机2台、绷网机1台、丝网印刷机4台、电窑2台、拉坯机25台、黎锦织造机22台、高清单反相机9台、图形工作站16台、专业机房电脑76台等专业教学设备,先进的设备满足了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级、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年来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72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国青杯大赛二等奖、三等奖;34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海南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一等奖,第四届“润德奖”全国书法大赛铜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9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学院现有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已发展为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25人,硕士生导师25人。专任教师分别毕业于国内外30多所专业艺术院校、师范大学、综合大学,硕士以上学历41人(博士学历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2%。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3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20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艺术实践成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在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学院师生与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学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活动,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学院2018年成立海南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这是海南省首支编制齐全的大学生交响乐团,由知名指挥家、教授侯润宇担任艺术总监、指挥,德籍华人音乐家、教授魏进复为艺术顾问,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曹时娟担任团长、总指挥,62名演员均是我校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和管弦乐专业在读学生。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组建大学生艺术团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建立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历、学位。

  2021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21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声乐)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等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等普通文史类本科专业,其中新闻学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通过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已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院是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之一,是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海南影视创作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3人,有博士学历教师14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827人,研究生62人,留学生17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30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00余人(次)。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书法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注:1.表中学费是2020年标准,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1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采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艺术类部分本科专业校考。线上校考将使用小艺帮线上考试服务平台,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甘肃、湖南、河北、江苏、贵州。

  线上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注: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线上校考分为声乐、器乐两类,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同一类别的考试成绩互通;

  2.线上校考网络考试指南届时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最终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确定的为准,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吉林、陕西、辽宁;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海南、浙江、四川 、山西、河南、广东、广西、宁夏、安徽、湖北、吉林;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河北;

  5.表演专业:辽宁、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6.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河北。

  六、报考条件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艺术类专业线上校考点的省份,只允许该省份考生按本省的相关规定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校考,不得跨省考试。

  2.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必须按我校相关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进行报名。

  3.对于有相关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校考点,我校仅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未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则不能参加我校校考。如未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执意报名,我校将不予退还考试费。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考生按声乐类、器乐类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同一类别的考试成绩互通。

  5.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按舞蹈类设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或非我校原因造成考生不能正常考试的,我校不予退还考试费。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2020年录取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底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本省省级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或校际联考成绩。

  3.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时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十、组织、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艺术类特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整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小组,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2.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查处。

  十一、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0898-65880571(传真)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3.音乐学院:0898-65813072、0898-65813570(传真)

  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0898-32165561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http://www.hainnu.edu.cn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http://msxy.hainnu.edu.cn/

  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http://yyxy.hainnu.edu.cn/

  5.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http://xwmt.hai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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