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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三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申请-考核制)
2026-05-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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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开展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现将我校2026年第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方式

  我校2026年第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普通招考类,面向社会按照“申请考核”方式开展招生。

  二、报考类别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做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人事关系仍属于原单位,毕业时按协议回原用人单位就业。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不享受各类助学金,报考时须提供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符合条件的入学后按标准享受助学金,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三、报考招生专业

  具体详见《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附件1)。招生导师简介可查看网页:https://www.muhn.edu.cn/hnyky/td.htm

  报名考生在专业背景符合报考专业要求情况下,有意愿同一报考单位招生的一级学科内调剂的,可在该学科下最多填报3个报考专业志愿。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80分以上(IBT)或213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6.0;④新GRE成绩305分以上;⑤WSK(PETS5)考试合格;⑥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官方语言)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⑧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四)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六)符合拟报考专业(领域)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报考要求栏信息。

  (七)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考时间安排

  (一)申请者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5月1210:00-2026年52012: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52115:00网址:https://zshy.muhn.edu.cn/gmis_enrollment/#/login。考生登录系统,在“报名管理”“报名信息填报”菜单,选择报名方式(“申请-考核制”),在开放时间段内点“申请”跳到报名填写页。

  (二)2026年520日—2026年522日,开展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公布进入面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三)综合考核时间,关注官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二)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及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报告文件)

  (四)两份专家签名的《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专家推荐信》(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五)《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等单位提供,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六)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6、TOEFL、IELTS、新GRE证书或成绩单等);

  (七)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提供检索证明)、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八)科研计划:根据对拟报考学科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的认识,初步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科研计划书(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必须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十)其他材料:申请者承诺书(本人签字)(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请将各项材料的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一级学科代码+意向导师姓名+考生姓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此PDF文档。排版尽量紧凑,页数不限,图片不宜过小须能看清字迹内容,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申请材料将作为招生复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流程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材料评审;第二阶段为综合考核。

  (一)材料评审

  报考单位组织专家成立材料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对申请者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独立进行评分。

  根据材料评审结果,确定入围面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学校官网公布。如有申请者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可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替补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方案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阶段各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予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将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察。招生单位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综合答辩+实践能力考核笔试、实验或分析计算等方式进行。综合答辩要求考生对既往的学习科研经历及拟开展的博士阶段科研设计以PPT形式进行汇报,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每位考生综合答辩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具体方案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八、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招生单位的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

  成绩计算公式: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录取成绩即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按“高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录取。

  经研究生院审核,报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公示阶段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可按考核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录取,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公示期满后,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通过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计入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

  九、奖助学金

  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实行。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站。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海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凡对招生单位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向招生单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及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应当受理并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联系电话: 0898-66968231。

  十一、其他事项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应在确认提交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不符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硕士生入学时未取得招生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证书者,取消其攻读海南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

  )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仍可报名参加我校2026年后续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成绩(含材料评审、综合考核)不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后续批次不可报名相同招生单位的同一招生专业方向。

  )参加我校2026年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且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准予参加2026年后续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考有关事宜请登录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muhn.edu.cn/zsw/yjszs1.htm)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898-66968231(工作日:上午8-12点、下午15-18点)。

  (十)本公告由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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