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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经济法》—多选题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6-14    

  多项选择题:

  (2011年)

  64.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64题)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D

  【考点】市场支配地位

  【解析】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并无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是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选项B、C错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除了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外,相关因素也很多,包括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选项D正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65.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2011年卷一多选第65题)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答案】ABC

  【考点】消费者权利

  【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F公司在销售家具时标注的是“外国原产”,实际上是“国内生产”,且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属于所售产品不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情况,顾客有权要求其退货。若F公司提供了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据可以证明其所售家具为“外国原产”高档家具,则其不存在违法行为,顾客不能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选项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66.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 )(2011年卷一多选第66题)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

  【答案】AB

  【考点】税收的设定权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和经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67.关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67题)

  A.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规定和纳税程序

  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C.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

  D.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而受侵害时,请求国家赔偿

  【答案】ABCD

  【考点】纳税人的权利

  【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选项C、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68.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2011年卷一多选第68题)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ABD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选项A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是要求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已经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因此,可以裁员。

  选项C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选项D没有法律依据。丁属于可裁减的人员。

  69.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69题)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答案】ABC

  【考点】社会保险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据此可知,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不能直接由遗属继承,其遗属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0.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011年卷一多选第70题)

  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

  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

  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考点】土地管理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经营性墓地”是商业用地,不能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选项B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因此,应当先缴费后用地。

  选项C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选项D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71.某镇政府正在编制本镇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时予以优先安排?( )(2011年卷一多选第71题)

  A.镇政府办公楼、招待所

  B.供水、供电、道路、通信设施

  C.商业街、工业园、公园

  D.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

  【答案】BD

  【考点】城乡规划法

  【解析】《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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