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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6-05-26 20:12:00
中国医科大学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53.45万平方米(约合230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2平方米;生师比12.7:1;专任教师86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2439.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275.9元;图书140.38万册,生均图书50.3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2、4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说明
  1.学校在制定分专业计划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外语为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制为“5+3”一体化的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中国医科大学医学学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
  本科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5+3”一体化专业学费按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和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分阶段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入学当年学费标准执行;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均为69000元/年/生。住宿费按1200元/年/生收取,最终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的变化,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执行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宿费;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学校现有国家、辽宁省、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150元/人/年;校综合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校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校综合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校发展奖学金500元/人/年。
  入学后,学校会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申报、学校审核等程序给予多渠道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学校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双方大学在本科教育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引进女王大学课程及师资,在中国境内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
  中外合作办学采用“4+0”模式,学生的全部教育教学过程在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完成,中英双方根据各自院校的教学要求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和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位授予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学位授予门类为管理学的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各专业学位授予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中国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照物理学科类列招生计划,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委有关加分政策规定。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学校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准: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以投档分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分配专业时无分数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专业调剂时按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管理类专业依次满足,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特殊专业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其他说明问题
  1.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学校为新疆塔城地区订单定向培养的学生需同时持与当地签订的就业协议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3.经教育部学生司和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核准,学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4.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九、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3193906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cm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cm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bkzsb@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邮政编码: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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