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鼓励免费师范生任教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国家首届免费师范生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为确保他们顺利就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
据了解,按照要求,内蒙古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切实履行国家义务,回内蒙古中小学校任教。内蒙古鼓励免费师范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就业。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为内蒙古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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