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三批2926所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试点周期为两年。
《通知》一并发布了《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升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推动在校园内配备急救和急救教育设施设备,加强师生急救教育,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探索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校急救教育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急救教育育人体系,引领学校急救教育发展新方向。
试点工作包括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强师资队伍。各试点学校组织教职员工参加专业化的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确保试点学校的每位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至少接受1次系统培训。
二是完善课程体系。各试点学校按照《学校急救教育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结合学段特点差异化设置课程内容,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急救教育课程方案。
三是配备设施设备。各试点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急救教育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四是开展实践活动。各试点学校积极联合社区、医院开展急救实践活动。鼓励学生成立急救志愿服务社团,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师生急救知识和技能竞赛、展示等活动。
五是建设培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学校或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培训基地,协助试点学校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六是发挥专家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学校要积极与本地区急救教育专家联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函〔2021〕7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46号)部署,经学校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复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中国人民大学等2926所学校为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见附件1)。
第三批试点周期为两年,自2025年6月起至2027年6月止。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学校按照《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见附件2)做好试点工作。第三批各试点学校根据《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制定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周期内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本省域内第二批、第三批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将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和有关意见建议报教育部。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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